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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指失守4000点 市场一片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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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经济
2008.3.14 星期五
调动各方积极性
荆楚网消息 (湖北日报) 翟福琼
连日来,《楚天金报》大张旗鼓地发动消费者展开维权活动,并联手职能部门即时处理案情,形成了有声有势的“3·15金报维权行动”。
另,重庆市正在展开一场前所未有的“消费维权贡献奖”评选活动。他们在广泛征集消费维权案例的基础上,将对那些积极履行消费维权责任,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。
笔者认为,这些做法,都是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,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好举措。
近年来,消费维权工作尽管一直在进行,但多有两个特点。一是往往集中在“3·15”这个期间;二是由工商和消费者协会等职能机构出面较多。应当说,“3·15”期间确是消费维权的“黄金期”,在这期间维权也最能受到厂家、商家的重视;而为消费者维权,工商和消协等也理所当然首当其冲。但是,仅靠工商和消协的力量远远不够,仅重“3·15”期间也不够。消费维权需要保持常态,需要社会各界的“大合唱”。
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,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,应自觉承担起有关社会责任,严格自律,严防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发生。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,应认真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。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,要敢于和善于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。新闻媒体是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作用。只有社会各方各尽其责,才能形成消费维权的良好态势,促进整个社会的消费和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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